2005年6月20日 星期一

漏財

上上週五晚上去大台北打球,回來時遇警察臨檢,才發現自己的行照駕照都已經過期了,本來想說是小事,跟警察說我馬上去換。想不到竟然開了我兩張罰單還沒收證件。好吧,自認倒楣囉。今天去繳罰單,我真呆掉了!是怎樣,行照過期九百、駕照過期一千八,媽的,政府不如去搶。兩千七現大洋就這樣報效國家了,其中百分之十還要變成那位警察的績效獎金。

人家說水庫等於財庫,我在懷疑是不是因為我的水庫門常常開著(沒辦法人胖束著不舒服,反正有衣服蓋著,就會拉開個一半左右),所以錢財也就慢慢的溜走了。最近一段時間,每個月總會發生至少一件意外的漏財事件:三月機車大修八千、四月機車大燈一千五、五月被騙兩千、這個月兩千七罰單,每個月這樣流出去,累積起來也是夠可觀的。



目前想到的兩個方法,一是減肥,二是換寬一點的褲子。褲子換了就很難再換回來,我已經從以前的29腰節節敗退到32了,不能再失守了。夏天,果然還是要減肥的。另外,百分之七十的漏財跟我的機車有關,是在暗示我做人太機車嗎?

偏財運也是有的。上週去國家戲劇院販賣機買水時,竟然發現裡面已經有二十元等著我按,那真是我最近喝過最可口的一罐水。

4 則留言:

  1. 很好...至少你賺到20元...^^

    單就這點就足夠舉國歡騰了~~~

    你漏財還想請我看戲...喂...

    這樣小弟我承擔不起阿~~~

    還是先好好減肥跟存錢買新褲子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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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嘿嘿 你賺到20元喔

    上星期我在拍賣網站上買ㄌ耳環 也收到ㄌ

    昨天 他竟然又寄一副過來ㄟ!!

    真是賺到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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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其實這些都是在暗示你換一台機車ㄅ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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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又被罰了一張一千二的超速...凸-_-凸

    提醒大家師大門口和平東路往東方向有測速照像 速限50KM



    我是有考慮換車 連車款都已經相好了

    只是 存不到錢啊 阿啊啊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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